访北京爱瑞卡热力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王世飞
文|暖立方传媒 王雨晴
5月30日-6月1日,值2016中国(北京)国际供热通风空调、卫生洁具及城建设备与技术展览会(简称 ISH China&CIHE)举办之际。小编在现场走访中深感“节能环保”不仅仅只是作为一个商业口号来宣称,逐渐成为供暖行业发展的主流趋势。那么,壁挂炉企业是如何理解“节能环保”的?对于“冷凝时代的到来”又将有哪些看法?带着种种疑问,暖立方传媒特此采访北京爱瑞卡热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瑞卡)总经理王世飞先生。
随着欧盟国家对冷凝壁挂炉产品的强制性要求,以及北京对排放标准的限制政策出台落地,冷凝壁挂炉受到了高度关注。对于行业内纷纷呼喊的“冷凝时代”,王世飞表示:“首先,我支持冷凝壁挂炉的推广和使用,但目前来讲,全预混冷凝炉是前景很丰满,现实很骨感。骨感的现实如同汽车行业里的新能源汽车一样,消费者可以享受购买补贴、可以直接获得购买指标、可以不受限行政策限制,但消费者还是要‘三思而后行’,但我们相信:我们会看到他丰满的那一天。”
“现阶段,本着对客户和市场负责的态度出发,我对全预混冷凝壁挂炉持谨慎态度,对烟气回收冷凝炉持支持态度,因为烟气回收冷凝炉是在标准炉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技术相对成熟的多。爱瑞卡通过技术革新,其在中国投放的烟气回收冷凝炉最大热效率也能高达107.9%,该热效率不仅不低而且比很多全预混冷凝炉的还要高,其销量占比约为总销量的4%左右。同时,为了符合北京的最新政策,我们业者可以考虑通过其他成熟的技术手段去满足而不仅仅是简单的用全预混冷凝以满足,例如:通过提高系统效率达到节能目的;通过低氮技术+烟气回收技术的冷凝炉来达到减排目的。”王世飞如是说。
除此之外,王世飞认为“北京市只能销售全预混冷凝炉”这个说法是不够准确的,是对相关政策的误读并犯了经验主义错误。这种片面理解不限于对北京市场,对欧洲市场的新规定也是存在与北京相同的错误认识。政策制定者只会要求要达到的结果或目标,不会要求具体实现的手段,如果要求了具体手段是不利于企业创新和行业发展的。
事实上,关于燃气壁挂炉在北京市场的销售适用的不同文件主要有两个:
第一个文件就是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和北京市市政市容管委会于2015年启用的新版《北京市推广、限制及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名录》,其中禁止使用的产品里包括能效标识二级以下的燃气采暖用壁挂炉。根据现在能效标识分类标准,目前能满足一级能效的壁挂炉包括烟气回收冷凝炉和全预混冷凝炉两种壁挂炉。
第二个文件就是北京市环保局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5年发布的DB11/139-2015《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中规定,燃气供暖热水炉的氮氧化物排放值不宜超过100mg/kW?h。根据该规定,目前能满足排放规定的壁挂炉包括低氮壁挂炉和全预混冷凝炉两种壁挂炉。
综上两个文件的要求,在北京市销售的壁挂炉必须要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文件的要求,那么简单片面的认为只有全预混冷凝炉能在北京市场销售显然是错误的,因为低氮冷凝炉也是完全能满足以上要求的。所以准确地讲:北京市场上能够销售的壁挂炉既有低氮冷凝炉也有全预混冷凝炉。事实上,欧洲市场跟北京市场是一样的,不是只能销售全预混冷凝炉而是低氮冷凝炉和全预混冷凝炉都是可以销售的。
[编辑:王雨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