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20日公布2011年3类热水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其中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产品合格率为84%。
本次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湖南、广东、重庆、四川等7个省、直辖市50家企业生产的50种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产品。依据强制性国家标准《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GB6932-2001、《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2006和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等技术要求,对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产品的铭牌标示适用燃气壁挂炉种类和安全注意事项、燃气系统气密性、火焰稳定性、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无风状态)、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烟道堵塞状态)、热水产率、熄火保护装置、再点火装置、烟道堵塞安全装置、风压过大安全装置、热水系统防过热安全装置、电气强度、接地电阻、泄漏电流、接地措施、额定热负荷下的热水热效率、宽电压设计、低水压启动壁挂炉安装功能等1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8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无风状态)、烟气中一氧化碳含量(烟道堵塞状态)、热水产率、额定热负荷下的热水热效率、燃气系统气密性、风压过大安全装置项目。其中额定热负荷下的热水热效率不达标的有5种,是抽查产品不合格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