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涪陵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获悉,该公司于8月29日起正式启用重庆燃气(集团)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原抄表、收费的时间、方式均己发生变化,超过缴费周期收费,每日按应缴费总额的5‰自动生成滞纳金。
据悉,为了适应新系统的要求,该公司原每月15日至25日的抄表时间调整为每月的4日至20日,且实行定点定时抄表。抄表时间将在用户每月缴费的发票上显示出来。抄表时间的第二天为用户缴费时间。如壁挂炉用户当月缴费发票显示抄表日期为2011-8-5,如是两月一次缴费的用户,缴费周期为2011年10月6日至11月5日;如是每月缴费的用户,当月缴费发票显示抄表日期为2011-8-15,缴费的时间为9月16日至10月15日,缴费周期均为30天。市民可拨打966777重庆燃气壁挂炉客户服务热线人工服务进行查询。超过缴费周期,收费系统每日按应缴费总额的5‰自动生成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