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于2012年6月26日在北京召开了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田国民副司长、梁锋副处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雷丽英处长、主编单位黄强副院长、程志军处长,以及编制组全体成员、专家组成员、特邀美国建筑节能专家以及来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环境与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管理人员共54人出席了会议。
田国民副司长在讲话中强调了目前节能思想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标准体系中,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是节能标准中相当重要的组成部分,决策层非常关心标准修订后的节能水平,这也关系到下一步建筑节能目标的设定。田司长充分肯定了本次修订增加给排水、电气、照明设计相关规定以丰富标准内涵,并提出对设备效率的要求应重点考虑,可以适度提高,将标准的引领、约束作用发挥好。最后,田司长要求本次标准修订做到科学、可行、客观,并代表标准定额司表示将全力支持本次修订需要的调研等基础性工作的开展。
梁锋副处长代表标准主管部门宣布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修订编制组成立并宣读了标准编制组及专家组成员名单。编制组由来自全国33家设计院、建科院、高校、生产企业的40位专家组成,专业领域涵盖建材、建筑物理、暖通空调、电气、照明、给排水。
在标准编制第一次工作会议上,主编单位我院环能院徐伟院长详细介绍了标准修订的立项背景,前期在华南、华东、北方地区召开调研讨论会的情况,逐一说明了标准修订的原则、重点难点问题、研究专题和修订工作进度。
经过编写组认真细致的讨论,确定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修订的编制大纲与分工、标准重点研究的课题,通过了标准编制进度计划。主编单位和各参编单位均表示将集中精力投入编写,以确保本标准按计划、保质保量地完成。
节能是绿色建筑要求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公共建筑的节能是我国建筑节能工作中的重点领域。此次《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修订将按照住建部对下一步建筑节能工作目标的统一部署,与建筑能效标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相关规定协调统一,保持我国建筑节能事业及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标准体系的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