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张是个博士毕业生,他工作几年后,在父母帮助下,凑钱买了海淀区一处毛坯房。房屋采用壁挂炉自采暖。装修时,小张没自行拆装壁挂炉,而是通过物业公司联系壁挂炉厂家拆装。
不料,房屋装修好才两个月,屋里就漏水了。经检查,发现壁挂炉管道与自来水管道接口处有裂缝。
因协商赔偿未果,小张起诉开发商与壁挂炉厂家,要求赔偿更换地板的损失及因无法入住造成的租金损失。但两被告都不同意赔。壁挂炉厂家称不能证明系其产品原因造成漏水。开发商也称小张无法证明漏水原因。
于是,小张申请司法鉴定,可鉴定结论也是无法确定漏水原因。庭审中,在法官释明下,小张选择依房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起诉,而未依据侵犯财产权利起诉,撤回起诉壁挂炉厂家。
法院认为,开发商负有提供质量合格房屋及附属设施的义务。相关证据可认定漏水系屋内水管或壁挂炉导致,二者均为开发商提供,无论漏水具体原因,开发商均应对漏水负责。因此,法院判决支持小张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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