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公司指定壁挂炉
胜利国际花园小区业主陈女士告诉记者,银滩旅游度假区没有供暖设施,2012年10月,她自行购买安装了一台“爱客多”牌燃气壁挂炉。由于购买的不是燃气公司指定的品牌燃气壁挂炉,所以,每个取暖期她都要多支付近800元的燃气费。小区里像她这样的业主有300多户,至今都用着高价燃气。
一位姓李的业主对记者说:“燃气公司指定的是‘创尔特’、‘法罗力’、‘托普斯’、‘卡洛力’4个品牌的燃气壁挂炉,这种做法其实就是明目张胆地强买强卖,剥夺了业主的选择权。虽然,我们不知道燃气公司和燃气壁挂炉经营者之间是否存在利益关系,但强制买卖的背后肯定有猫腻。另外,燃气公司近日又出台了新规定,凡是不买燃气公司指定壁挂炉的,一律不给供应燃气。这样一来,业主就只能购买他们指定的壁挂炉了,其他的壁挂炉再好也不能买。”“我们不想买燃气公司指定的壁挂炉,但是如果不按他们的要求去做,燃气公司就会停气或者强行多收费,我们也多次找燃气公司讲理,要求按正常标准统一收费,可他们态度蛮横,非让重新购买和安装他们指定的壁挂炉,说只有这样才能按正常标准收费,他们这样做对吗?”一位不愿透漏姓名的业主无奈地说。
业主朱女士说,自己和老伴都70多岁了,因小区没有统一安装暖气,就购买安装了一台“迪能”牌燃气壁挂炉,结果被燃气公司告知,要求必须安装他们指定的品牌壁挂炉,否则,就要多交燃气费。
每立方米加收0.9元
燃气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该公司负责整个银滩社区的燃气供应,目前大约有5万多用户。燃气收费存在两种不同的价格,分别为2.8元/立方米和3.7元/立方米。该公司提供的燃气为民用燃气,供业主做饭和烧水使用,而壁挂炉是用来供暖的,不属于民用范围,所以,该公司对于供暖用气加收0.9元/立方米。记者问,一户只有一个计量表,如何区分是民用燃气还是供暖用气?该工作人员没有正面回答。
对于业主反映的涉嫌强制推销燃气壁挂炉,该工作人员说:“按照有关规定,所有进社区的壁挂炉必须到燃气主管部门备案,没有备案的不能安装使用。现在业主自己安装使用的壁挂炉都没有备案,属于违规使用。不存在我们指定购买壁挂炉,业主所说的4个品牌的壁挂炉都是在当地备了案的。”
记者询问,有多少业主执行同气不同价的政策?有多少业主安装了指定品牌的壁挂炉?该工作人员拒绝回答,表示会按照物价局的相关规定,把多收的费用退给业主。
乳山市燃气热力管理处工作人员说,按照管理处的规定,凡是进乳山市的壁挂炉必须要备案,否则就视为非法安装,会监督要求进行整改。
物价局叫停乱收费
乳山市物价局负责人姜洪涛表示,乳山市银滩管道燃气有限公司多收的0.9元没有经过物价部门审批,属于乱收费行为。针对燃气公司的乱收费行为,该局在2013年上半年派工作人员进行了严肃查处,燃气公司也于2013开始把多收的钱退还给业主,还没有办理的业主可以带收费票据到燃气公司继续办理退款手续。
记者了解到,生产和销售壁挂炉首先要有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然后到国家检测中心送检,取得国家燃气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燃气热水器、燃气采暖炉能源效率检测报告并取得能效等级,就可以进行销售,不需要再到当地任何相关部门备案。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公职律师唐雪宇表示,燃气公司的做法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等法律规定,属于强制交易、不正当竞争和价格违法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乳山市燃气热力管理处工作人员有关“凡是进乳山市的壁挂炉必须要备案,否则就视为非法安装”的说法于法无据。只要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消费者有权自主进行选择,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被侵权的消费者可以向工商、物价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燃气公司赔偿损失,并由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截至记者发稿,一些业主还没有拿到应退回的多收的燃气费。
[编辑:孟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