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缅天然气管道建成通气,我省开始逐步推广利用天然气。为保障天然气长期稳定供应,省发展改革委要求,重点满足居民日常生活用气、公共服务设施用气(包括机场、火车站、学校、医院、福利院、养老院、港口、码头客运站、汽车客运站等),以及公交车、出租车用气等民生用气需求,特别是要确保居民用气安全稳定供应。按照满足区域日、小时调峰和应急需要,建立天然气储备设施,至少形成不低于保障本地平均3天需求量的应急储备能力。建立天然气监测和预测、预警机制,对天然气供应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协调、早处置。
我省还将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参与储气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加大对储气设施投资企业融资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发行项目收益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储气设施建设。对储气设施建设用地优先予以支持。对独立经营的储气设施,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确定储气价格。到2015年,昆明、曲靖、玉溪等重点城市天然气应急调峰和储气设施达到1亿立方米;到2020年,建成中缅天然气管道配套滇中14.29亿立方米地下储气库。
在天然气价格改革方面,我省要求进一步理顺天然气价格与可替代能源价格的比价关系,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完善天然气定价和调价机制,合理确定管输费和天然气分类终端销售价。加快理顺车用天然气与汽柴油的比价关系。2015年底前,已通管道天然气的地方建立起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推行非居民用户季节性差价、可中断气价等政策,鼓励用气峰谷差大的地方率先实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
[编辑:孟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