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记者从大同市物价局获悉,11月1日起,大同市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其中居民用气价格范围包含居民生活用气、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等,不包含集中供热用气。
居民用气分档气量及价格安排为:居民炊事、生活热水等生活用气,第一档用气量:不足28立方米及以下,每户每月销售价格为2.26元/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超出28立方米以上至42立方米及以下部分,每户每月销售价格为2.71元/立方米;第三档用气量:超出42立方米以上部分,每户每月销售价格为3.39元/立方米。对户籍人口超过3人的家庭用户,每增加1人,第一、二档气量相应增加8立方米用气量基数。
居民独立采暖用气,第一档用气量:不足400立方米及以下,每户每月销售价格为2.26元/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超过400立方米以上部分,每户每月销售价格为2.71元/立方米。对于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水平按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即2.49元/立方米。
按照大同市政府批准的气价优惠方案,对城市低保家庭用气实行优惠。优惠标准为每户每月用气量在第一档用气量范围内仍执行原居民天然气用气价格,即2.10元/立方米,第二、三档用气量按阶梯价格执行。
[编辑:孟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