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主要城市及地区天然气阶梯气价执行标准及情况
石家庄
执行细则
第一档用气量,主要体现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即居民用户年用气量为300立方米以内(含300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主要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即居民用户年用气量为301-1000立方米(含1000立方米);第三档用气量,即居民用户年用气量在1000立方米以上的部分。
实行时间
从2015年4月20日起开始实行阶梯气价
价格标准
第一阶梯气价为2.40元/立方米
第二阶梯气价为2.88元/立方米
第三阶梯气价为3.60元/立方米
上海
执行细则
居民用户年用气量在0-310(含)立方米为第一档标准,310-520(含)立方米为第二档标准,520立方米以上为第三档标准。居民阶梯气价实施周期为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实行时间
居民阶梯气价自2014年9月1日起实施
价格标准
第一档阶梯气价为3.00元/立方米
第二档阶梯气价为3.30元/立方米
第三档阶梯气价为4.20元/立方米
非居民用户(学校、养老院、福利机构等),气价按照3.05元/立方米执行
太原
执行细则
阶梯气价分为三档,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气需求;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
实行时间
2015年10月1日前,山西省所有设市城市将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气价制度。
价格标准
(1)居民用户
第一档用气量每户每月不足26立方米及以下,为2.26元/立方米;
第二档用气量
每户每月超出26立方米以上至38立方米及以下部分,为2.71元/立方米;
第三档用气量
每户每月超出38立方米以上部分,为3.39元/立方米。
(2)居民用壁挂炉独立采暖用户(采暖期用量,不含居民用气)
第一档用气量
每户每月不足390立方米及以下,为2.26元/立方米;
第二档用气量
每户每月超过390立方米以上部分,为2.71元/立方米。
济南
执行细则
城区根据燃气企业天然气成本和门站价格变化情况,实行居民天燃气销售价格与一定时期内购气结算价格联动,与上游天燃气价格涨跌同时间、同方向调整。
实行时间
新气价的实行时间,还要待定价决策作出后才能确定
价格标准
济南市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济南市特困职工优待证》的居民家庭第一阶梯气量维持现行价格2.7元不变,超过部分按第二阶梯气价执行,不执行第三阶梯气价。
湖南
执行细则
长沙市燃气热力部门介绍,新的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后,对绝大部分居民用户不会造成影响,不会增加燃气支出。省市物价部门多次调研结果显示,普通三口之家平均每天耗能0.95立方米,第一档气量完全可以满足。据长沙新奥燃气公司测算,户均最大日用气量为1.22立方米,户均最小日用气量为0.33立方米,这也同样表明,第一档气量完全可以满足普通三口之家的用气需求。
实行时间
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价格标准
1月1日起,新《湖南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实施办法》规定,第一档气量为年用气量390立方米(含本数),2.45元/立方米;第二档为390至600立方米(含本数),按现行气价的1.2倍计算,为2.94元/立方米;第三档为600立方米以上,按现行气价的1.5倍计算,为3.68元/立方米。以年度为周期执行,购气量额度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湖北
执行细则
湖北省参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覆盖范围内95%、80%和超出部分,三档居民用气标准、以及1比1.2比1.5的比价安排等指导意见,建立适合本地的阶梯收费模式,同时,该模式将只针对日常的居民用气,工业用气和商业用气价格不受影响。
实行时间
湖北将于2015年年底全面实行天然气价格阶梯收费制度
价格标准
目前,武汉市居民用气价格执行的是“一口价”,每立方米天然气价格为2.53元。
广西
执行细则
广西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拟实行三档阶梯价格,以年度为周期执行,同一城市执行同一价格。民用天然气终端售价将与上游价格同步、同向调整。居民生活用气量分三档,第一档维持现行气价,第二档气价提高至1.2倍,第三档气价提高至1.5倍。
实行时间
2015年6月24日,自治区物价局公布了广西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价格标准南宁市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为3.82元/立方米,贵港市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为3.92元/立方米。
江苏
执行细则
据江苏省物价工作会议指出,2015年底全省13个市全部建立阶梯气价制度,并将居民生活用气量分为三档。其中,第一档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月均用气量确定,第二档按95%确定,此外为第三档。三档气价原则上按1:1.2:1.5的比例安排。
实行时间
2014年2月1日起实施
价格标准
扬州市区阶梯气价将居民月用气量分为两个档次:一档按每户4人为基准单位,月用气量在50立方米及以内的,按民用天然气到户价格2.42元/立方米执行;月用气量在50立方米以上的,超过部分按第一阶梯价格的1.2倍,也就是按2.90元/立方米执行。
据江苏省物价工作会议指出,2015年底全省13个市全部建立阶梯气价制度,并将居民生活用气量分为三档。其中,第一档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月均用气量确定,第二档按95%确定,此外为第三档。三档气价原则上按1:1.2:1.5的比例安排。
实行时间
2014年2月1日起实施
价格标准
扬州市区阶梯气价将居民月用气量分为两个档次:一档按每户4人为基准单位,月用气量在50立方米及以内的,按民用天然气到户价格2.42元/立方米执行;月用气量在50立方米以上的,超过部分按第一阶梯价格的1.2倍,也就是按2.90元/立方米执行。
浙江
执行细则
“方案二”居民阶梯气价一、二、三阶梯户年用气量对应的用户覆盖率为87.60%、96.56%、100%。”杭州市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阶梯气量将以户为单位,居民用气户用气地址对应的户籍人口多于4人的,每增加1人,相应增加年用气量60立方米。
实行时间
2015年10月1日起杭州市区将施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价格标准
“新出炉”的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方案将结合杭州市区实际,以户为单位,以年度为计量周期。一、二、三级阶梯用气量分别为:276(含)立方米(月23立方米)以下,276—480(含)立方米,480立方米(月40立方米)以上,一、二、三阶梯价每立方米3.10元、3.72元、4.65元。
广东
执行细则
全面实行居民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实行时间
深圳拟于2015年10月29日发改委将进行听证会
价格标准
第一档的气价维持现有气价不变,均为3.5元/立方米,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第二档开始有所调整,方案一为4.2元/立方米,方案二为4元/立方米,覆盖区域内95%;另设第三档,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为5.25元/立方米
全面实行居民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实行时间
深圳拟于2015年10月29日发改委将进行听证会
价格标准
第一档的气价维持现有气价不变,均为3.5元/立方米,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第二档开始有所调整,方案一为4.2元/立方米,方案二为4元/立方米,覆盖区域内95%;另设第三档,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为5.25元/立方米
云南
执行细则
第一档气量,为年用气量360立方米(含本数),即月用气量30立方米及以下的;第二档气量,为年用气量360立方米以上至540立方米(含本数),即月用气量30立方米以上至45立方米(含本数);第三档气量,为年用气量540立方米以上的,即月用气量45立方米以上的。
实行时间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于2015年10月30日对昆明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方案举行听证会。
价格标准
市发改委公布了《关于举行昆明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方案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对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收费进行说明,居民生活用气第一档气价与目前实行的收费标准一致,均为3.31元/立方米。
辽宁
执行细则
按照此前发布的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关于阶梯气价指导意见的要求,居民用气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来确定,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来确定,第三档用气量则为超出第二档气量的用气部分,各阶段价差按照1:1.2:1.5的比例确定。
实行时间
沈阳居民阶梯气价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价格标准
沈阳市现行燃气价格分两类:居民用气(含学校、幼儿园、社区、养老机构)3.3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3.9元/立方米。
按照此前发布的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关于阶梯气价指导意见的要求,居民用气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来确定,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来确定,第三档用气量则为超出第二档气量的用气部分,各阶段价差按照1:1.2:1.5的比例确定。
实行时间
沈阳居民阶梯气价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价格标准
沈阳市现行燃气价格分两类:居民用气(含学校、幼儿园、社区、养老机构)3.3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3.9元/立方米。
天津
执行细则
依据《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城市管网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上,市发展改革委提出了天津市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初步意见:将居民用气按年用气量划分三档:第一档,户年用气量不超过300立方米,每立方米价格为2.40元;第二档,户年用气量在301-600立方米之间,每立方米为2.88元;第三档,户年用气量在60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为3.60元。
实行时间
2015年9月17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城市管网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
价格标准
对供热主管部门批准的住宅小区居民独立采暖用气,第一档,户年用气量不超过900立方米,每立方米价格为2.40元;第二档,户年用气量在901-1400立方米之间,每立方米为2.88元;第三档,户年用气量在140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3.60元。阶梯气价以年度为周期,年用气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对家庭人口5人及5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各阶梯年用气量分别增加60立方米。实施范围为全市(滨海新区除外)城市管网天然气居民用户。
四川
执行细则
四川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推进天然气的改革。去年8月份,四川省发改委即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意见》,意见提出,四川省居民生活用气阶梯设置为三档,采用边际用气量确定分档气量。第一档用气指导量为每户每年360-420立方米;第二档用气指导量为600-660立方米;超过第二档用气量即为第三档。一二三档阶梯的气价比例为1:1.2:1.5。
实行时间
四川要在2015年年底前,所有已通气城镇将建立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价格标准
以成都市主城区目前的居民生活用气收费标准1.89元/立方米计算,如无特殊情况,实行阶梯气价后,第一档范围内的用户,气价仍将维持在1.89元/立方米,而二档和三档价格预计将分别为2.27元/立方米和2.84元/立方米。因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这意味着80%的家庭不会因阶梯气价政策的实施受到影响,不会增加生活支出。
[编辑:孟扬]